随州市国资委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

10.07.2014  11:52

  市国资委自2013年4月份正式单设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紧紧围绕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心任务,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把依法行政贯穿于整个国资监管工作之中,促进了我市国有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我委从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入手,狠抓目标管理、制度建设和责任落实,不断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责任。成立了以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履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等职责。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并将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委机关各科室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是纳入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该委将法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年工作目标统一部署。委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委主任办公会定期研究法治工作。年初,下发了《随州市国资委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指导全年的法治工作,做到有目标任务,有具体要求。同时,在与委属单位和机关各科室签订的年度目标管理责任状中,将法治工作纳入了全年工作目标,与其他业务工作同步考核。

  三是完善工作制度,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创新。我委以机构特设和首批8家出资企业划转到位为契机,从制度建设入手,不断规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行为。先后制定了《随州市国资委出资企业会计核算与管理工作规范(试行)》、《随州市国资委出资企业国有资本管理暂行办法》、《随州市国资委出资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暂行办法》、《随州市国资委出资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随州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董事会工作报告暂行规定》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坚持做到合法合规性审查,并按规定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同时,制定了《随州市国资委依法行政工作制度(试行)》,修订和完善了《市国资委重大问题议事与决策规则》、《市国资委一般性工作议事规则》以及规范机关运行管理等21项制度,进一步明确要求、优化流程,为规范监管行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健全决策机制,规范决策行为。我委从规范决策程序、完善决策制度着手,努力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1、规范了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遵循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权限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并对决策范围、形式、程序、要求、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作了明确要求。

  2、坚持和完善行政决策有关制度。一是明确重要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推行行政决策听证制度。二是完善重要行政决策的合法性论证制度,该制度要求作出重要行政决策前要经法制机构或者组织有关专家学者进行合法性论证,未经合法性论证的,不得作出决策。三是坚持重要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并建立重要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的反馈和后评价制度。四是实施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一系列工作的开展,确保了决策行为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规范制定权限,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我委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相关制度,保证了规范性文件的严肃性和指导性。

  1、认真落实随州市国资委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了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的工作程序和制度,长期坚持规范性文件“不经办公室审核,不上委办公会议研究;起草科室按照会议意见修改后,不经办公室复核,委领导不签发”的规定,有效地防止了违法文件的产生。

  2、加强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和备案工作。今年以来,我委起草了并争取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规范全市国有产权交易行为的意见》,起草并向市政府提交了《随州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并按规定报送市政府法制办进行了审查、备案。

  (四)依法行权履责,加强国资监管。我委将依法监管原则贯穿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全过程,促进了全市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

  1、强化监管职能,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去年以来,我委着手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争取市政府将市国资委单设为政府直属特设机构。我委及时向市政府请示报告,要求恢复市国资委为市政府直属特设机构的性质,理顺市属国有企业监管关系。2013年4月9日,市政府正式下发了市国资委“三定方案”,明确市国资委为市政府直属特设机构。二是依法理顺监管体制和监管职能。去年7月份,我委争取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明确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首批企业及范围有通知》。为落实国有出资人监管职责,我委召开了国有出资企业负责人会议,迅速开展了对出资企业情况调查,摸清了企业资产情况和经营现状,为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奠定了基础。下一步待条件成熟和行政事业单位改制完毕后,我们还将在逐步理清、理顺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争取市政府将剩余国有企业逐步分批划转到位,以壮大市本级国资监管的规模。

  2、规范县级监管,依法开展指导监督。以贯彻落实《湖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为契机,加大指导监督力度,积极探索指导监督的方式方法。一是分类指导建立健全县级国资监管机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我委根据各县(市)区国资监管工作实际,分类指导建立健全县级国资监管机构,明确监管主体,落实监管责任,我市所辖3个县(市)区已全部设立了国资监管机构,做到了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职责到位。二是针对薄弱环节进行专题调研和指导。针对少数县、市、区国资监管主体不明确、基础不牢固、运行不规范的问题,市国资委组织专题调研小组深入县、市、区调研指导,着力解决面临的突出问题。三是指导建立健全县级国资监管制度。制度建设是基础、是根本,在搭建机构、解决突出问题的同时,及时指导县级国资监管机构建立健全监管制度,为规范监管行为奠定了基础。由于工作扎实,去年底,我委作为全省仅有的两个地市级代表在全省国资监管政策法规工作座谈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3、依法实施监管,促进了国资监管基础管理工作不断规范。一是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有序推进。成功处置了市建安公司整体资产,处置价比评估价增值240万元;稳步推进了九星运业、市保安(押运)公司改制工作。二是加强了全市产权市场建设。组建成立武汉光谷联交所随州产权公司,并投入运营,规范了国有产权交易行为。2013年,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随州产权公司共受理产权交易项目近30个,挂牌交易项目20个,交易总额近6000万元,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四是各项监督机制不断完善。通过建章立制,促进国资监管基础管理工作不断规范,逐步实现企业国有资产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  

  4、注重教育培训,深入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按照我委“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的整体安排部署,突出抓好今年的依法治理工作。一是扎实开展了创建法制单位活动。制定了《市国资委创建法治单位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建活动内容和工作措施,以创建活动推动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二是在出资企业中开展了“法律进企业”活动。三是认真开展法律辅导和政策宣讲。委领导为机关干部讲解关于预防职务犯罪、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相关内容。四是依法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按照省国资委、市法制办和普法办的统一安排,做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组织、“六五”普法无纸化考试、行政权力清理规范等工作,为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深入推进奠定了基础。

  (五)推行政务公开,虚心接受行政监督。我委一方面加快解决国企改革遗留问题,努力化解矛盾,保持稳定,另一方面虚心接受各方面监督,强化整改措施,以有利于改进工作。

  1、加快解决国企改革遗留问题步伐,有效解决了一批企业改革的遗留问题。原省专汽220名高级技师和48名志愿兵调待及职工房产过户问题得到全面解决;省信访局对原铁树集团职工反映的补交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没有执行到位、待遇未按政策落实等问题进行了复核;全市261名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的待遇问题将在年内得到全面解决。

  2、探索矛盾化解机制,确保了全系统的和谐稳定。在出资企业和改制企业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稳控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重点问题和省、市交办的信访积案,逐案建立台账,落实领导包案制度,解决职工合理诉求,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在积极做好日常信访接待和分办工作,加大信访件办理督办力度的同时,注重抓好重点信访积案和敏感时期的信访稳定工作。2013年共接待来访群众200人次,答复各类上访信件60余封。工作成效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3、加强信息政务公开,增强了依法行政的透明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完善国资委网站栏目设置和基础数据库建设,充分利用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公开了国资委办事权限、程序、时限;抓好政风行风信箱的维护,确保了网上群众来信来访的及时回复,推进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增加了工作的透明度。今年来,委机关及各单位在国资委网站工作平台上共发布信息100多条。

  4、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一是设立了群众投诉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当事人。三是公开接受各方面监督。先后接受了省国资委关于国资监管、市人大、政协关于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等方方面面的监督,先后主动上门征求意见20余条,制定了对应的整改措施,促进了国资监管行为的法治化、规范化。

  二、规范基层执法工作落实情况

  按照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和市政府“三定方案”规定,国资委的主要职责是代表市政府依法履行市属出资企业出资人职责,因而无行政执法权。

  三、法制机构的人员配置和作用发挥情况

  按照市政府“三定方案”规定,我委政策法规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因而办公室是我委的法制机构,现有负责法制工作人员2名,均为大专以上学历,主要职责是: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承担机关政策性文稿的审核协调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研究总结全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理论和实践经验;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指导国有企业法制建设和法律顾问工作,承办国资委机关的法律事务。

  四、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委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国资监管机制虽然已经建立,但监管体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监管方式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创新;二是委机关在为企业提供的法律服务方面有待改进,对企业的法制建设工作指导还不够深入。三是部分企业对法制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企业,特别是企业领导对法律事务工作重视不够,企业法制工作相对薄弱。四是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有待规范。 

  五、对提高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的意见和建议

  1、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出发,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可操作性。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和完善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健全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决策的协商和协调机制,健全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决策的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制度,健全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的公示、听证制度,健全对涉及法律问题的重大事项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实现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2、加强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要采取向公务员宣传和向群众宣传相结合、法律知识宣传与案例宣传相结合、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依法行政的基本知识和具体措施、主要成效和经验,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大力提高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社会环境和氛围。

  3、加强信访矛盾纠纷调处。要完善信访制度,确保信访渠道畅通,完善信访处理规则,及时办理信访事项;切实保障信访人、举报人的权利和人身安全;推进领导阅批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开展下访、牵头处理复杂信访问题制度。整合化解社会矛盾资源,完善维护正当权益、惩治违法行为、追究引发责任相结合的化解群体性事件的工作机制。建立信访反馈与研究政策联动机制,对带有普遍性的社会矛盾,及时修订完善、调整相关政策。对可以通过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程序解决的信访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告知信访人、举报人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的权利,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4、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积极探索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的新方式、新举措。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行政复议案件,要积极探索建立简易程序解决行政争议。建立健全抽象行政行为审查和错案追究制度,落实行政复议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合理性审查,通过行政复议及时有效地监督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严格依法行政。 

  5、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由于我市国资监管机构单设时间不长,在履行国资监管工作方面还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希望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关心、重视和支持,得到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针对我市国资现状,市政府需出台一系列关于加强国资监管方面的可操作性文件,以此促进全市国资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有序运转,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随州市法制办)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
湖北省档案馆关于实体档案暂停提供利用的公告
尊敬的利用者: 省档案馆正在开展库房档案调整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