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代表团热议土壤污染防治

03.02.2016  15:10

  1月29日下午,参加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随州代表团集中审议《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代表们踊跃发言,结合实际,提出了许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随州市委书记刘晓鸣、市长郄英才等参加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绿色发展理念,成为全社会的共识。近几年来,我省先后对水资源、空气污染防治等方面进行了立法。2015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土壤污染防治立法,体现了绿色发展中的湖北担当。

  袁慧敏代表说,土壤污染防治立法体现了“绿色”发展理念,顺应了民意,是改善生活环境之举。《条例》在加强防治的同时,更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公众自律,营造全社会重视的氛围,如同大家对水、空气污染的认识一样,自觉减少对土壤的危害。还要加大惩处力度,增加违法成本,形成防治高压。

  张书文代表建议,要明确土壤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划清职责,各司其职,避免“九龙治水”现象发生,提高防治成效,造福子孙后代。

  黄继军代表认为,开展土壤污染防治,首先要弄清楚土壤污染的“底子”,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治措施。同时,还要建立土壤污染评估机制,尤其在项目建设的前期,需要开展土壤评估,从源头上加以防治。

  毕道丽、张健、徐德代表说,需要建立统一的土壤污染检测标准,有专门的资金、人才、技术支撑,便于土壤的监测;要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健全考核机制,方便基层执行时的尺度把握;要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的宣传教育。

  王培树、刘国霞代表认为,在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的同时,也要加强土壤改善力度。由于长期使用化肥,造成农田土壤板结。应当加强对土壤的检测,有针对性地开展土壤“调理”。还需改变传统化肥使用观念,大力使用生物质有机肥,通过菌体增多,逐步改善土壤环境。

  你一言我一语,句句包含代表们情系民生的情怀,也为 《条例》完善注入了新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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