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带头办案 促进司法公正

23.12.2015  15:49

        12月21日下午,荆州区人民法院院长李云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田枫受贿一案。荆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夏叶林出庭公诉。荆州区委组织“四大家”领导、区直各部门和各镇(街道办事处、农场管理区、城南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人120余人参加了旁听,并以案说纪召开了警示教育大会。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肖志坚、副院长黄海涛亲临指导并全程参加了庭审旁听。

        田枫,系原荆州区经济局副局长,现年59岁,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15年6月1日被依法逮捕。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至2014年,田枫担任荆州区经济局(2010年更名为荆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利用其分管项目申报工作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申报上谋取利益,以及利用其担任荆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主任科员的职务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他人在项目申报上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41万余元。案发后,被告人田枫退缴了赃款人民币111.5万元,涉案越野车已被扣押。公诉机关认为,田枫构成受贿罪,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中,田枫如实交待了自己收受他人钱财的事实,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供认不讳。案件处理结果待合议庭评议后择日宣判。

        庭审前,合议庭充分准备,认真研究分析案情,作为审判长的李云仔细审阅了全部案卷材料,并指导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提纲。庭审中,李云院长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着整个庭审活动,在合议庭法官的配合下,整个庭审依法推进、举证、质证、认证环环相扣,庭审程序层次分明、条理清楚,合议庭成员举止端庄大方、用语文明规范,整个庭审活动张驰有度、规范高效,展现了深厚的法律修养和精湛的业务技能,给旁听干部群众留下了深刻印象。

        最高人民法院多次强调“办案是第一要务”,并要求疑难复杂案件可以由法院院(庭)长带头审理。院长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案件,为法官树立起学习标杆,一改由“被动听”为“主动审”,是促进司法公正的一项重要举措,也为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目标提供了强大推动力。为了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强化院、庭长审判职责,荆州区法院出台相关规定,要求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新类型案件,突出示范指导作用,同时,规定了每年院、庭长作为承办人审理案件的最低数量或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的最低数量。该案只是荆州区法院院、庭长带头办案,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一个缩影。据统计,2015年,荆州区法院院(庭)长共办理各类案件22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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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