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院检委会委员集体充电“以案释法”新规

03.08.2015  17:53

      本网讯(通讯员 郑继伟)“以前在以案释法的方式、内容、责任等方面缺少明确规定和统一要求,现在有了以案释法的‘统一纲领’,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就更有把握了。”7月31日上午,在集体学习高检院《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试行)》(下称《规定》)后,市院检委员专职委员项明同志做出以上感慨。

      此次学习中,检委会委员全面了解了以案释法制度出台的背景、现实意义,逐条学习了《规定》的主要内容,并对《规定》的几大亮点进行了归纳总结,重点学习讨论了检察官在开展以案释法工作中应把握的几个问题。委员们一致认为,建立并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促进法治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委员们一致表态,要认真按照《规定》要求,在认真总结咸宁检察机关以往好的释法说理工作经验基础上,积极深入推进检察官以案释法工作,充分发挥好咸宁检察机关在推进法治咸宁、法治湖北、法治检察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市院罗继洲检察长主持集中学习,对贯彻落实《规定》做出了具体部署。市院法律政策研究室郑继伟主任作专题学习交流,市院青年干警参加学习辅导。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