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江中院开展基层法院领导班子交流任职试点 所辖三法院6名班子成员“换岗”

31.03.2021  16:09

省直管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交流转任工作会议。

  汉江中院领导送交流任职干部报到。

最近,仙桃市人民法院各业务单位的庭审工作,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庭审安排更合理,审判庭也实现了最大化使用。这种变化,得益于该院审判管理办公室新建立的“日督察、日通报”工作机制。

促成仙桃法院建立这一新机制的,是该院到任不久的党组成员王伟。10多天前,王伟刚从天门市人民法院交流转任到仙桃法院工作,把天门法院的审判管理经验,带到了仙桃法院。

通过干部交流,实现两级法院一体化管理、一体化发展,搭建各法院间学习互鉴的桥梁,让好的经验和做法充分碰撞、集聚融合。湖北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交流任职试点工作,在汉江中级人民法院辖区三个省直管市法院已初见效果。

障碍多、先例少,更具探索意义

2月27日,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在京召开。会议从锻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队伍的高度,明确提出健全政法干部交流轮岗机制,推动市县政法机关任职满5年的“一把手”和重要副职异地交流任职,逐步形成常态化机制。

今年初,汉江中院立足两级法院实际,提出了实行两级法院一体化管理的工作思路,并着手启动了审务督察、审判管理、调研宣传、队伍管理等方面的“一体化管理”改革试点。其中,构建队伍管理一体化格局的重点之一,就是积极推进辖区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异地交流任职。该项工作与党中央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精神和要求高度契合,在全省具有首创性。

事实上,在汉江中院所辖三个基层法院开展班子成员异地交流任职,也面临不少体制机制障碍。如各直管市相互独立、互不隶属,没有统一的上级党委政法委、组织部门来协调组织。这一点与省内其他地区相比,具有较为明显的区别。此前,三地也有干部交流,但集中在县处级领导干部以上,在市管干部交流转任方面,缺乏先例。

障碍较多、缺乏先例,因而更具有探索实践意义。

作为湖北省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交流任职试点法院,汉江中院向辖区天门、仙桃、潜江三个省直管市市委、组织部门争取支持,促成了法院领导班子成员交流转任成功实施。经沟通协调,确定启动直管市法院各1名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和1名党组成员、副院长共6名领导班子成员的异地交流任职,确保尽快实现干部到岗到位。

实现一体化管理,搭建互鉴桥梁

1982年出生的王伟,原任天门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3月16日,仙桃法院召开干部见面会后,他就把铺盖搬到了新分配的宿舍,正式开启新的工作和生活。

当天,汉江中院辖区三个省直管市法院拟交流任职的6名党组副书记、党组成员,全部到岗到位、正式履新。

3名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一律交流任职。”汉江中院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少林告诉湖北日报全媒记者,基层法院领导班子的重要副职交流任职,是省法院对本项试点工作的要求。此外,汉江中院还从三个直管市法院班子成员中,分别选出1名较为年轻、学历较高、有培养前途的优秀干部交流任职。

开展直管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异地交流任职大的方向,是要实现两级法院一体化管理、一体化发展。”汉江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袁溥表示,要通过开展直管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异地交流任职,进一步强化中院党组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的协管力度,从政治业务、素质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进行跟踪考察、系统培养,打造坚强有力的法院领导集体。

汉江中院是省法院指定开展中、基层法院纪检监察力量统一管理试点的法院,也是全省多元解纷机制改革试点法院,在先行先试方面有着较为丰富的经验。

近年来,该院辖区的潜江法院、仙桃法院先后被确定为“全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和“全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法院”。徐少林表示,要通过干部交流,搭建各法院学习互鉴的桥梁,让各法院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过程中形成的好的经验和做法充分碰撞、集聚融合。

将建立交流任职常态化机制

坚决服从安排,克服困难,迅速投身新的工作岗位,有机融合仙桃、天门两地法院过去的先进经验!”3月16日下午,汉江中院会议室里,刚从仙桃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岗位上,交流转任到天门法院工作的戴雄伟表示,将在新岗位作出更大贡献。

从潜江市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交流转任到仙桃市人民法院工作的蒲清慧,刚一到任,就与分管的综合办公室、刑事审判庭、法警大队负责人座谈,了解仙桃法院机关管理、刑事审判、机关和法庭安全保卫等工作情况,并针对分管部门当前的重点工作和存在的问题,部署了下阶段工作。

而刚从仙桃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岗位上,交流转任到潜江法院的刘宏,在分工确定后,马不停蹄地调研诉讼服务中心窗口运行、业务开展等情况,指导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已审阅、签发多件法律文书和报告回复。

开展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交流任职,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会议精神,推动政法队伍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关心干部成长、加强干部监督、促进干部锻炼成才的创新举措。”徐少林表示,将在此次首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交流任职的基础上,建立常态化交流机制,除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外,汉江中院辖区基层法院所有班子成员、专委,均应根据本人任职年限和工作需要逐步进行异地交流。

同时,汉江中院每年将专题研究部署干部交流工作,并对交流任职干部跟踪考察培养,对表现优秀的交流任职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职晋级。

下一步,省法院将进一步总结汉江经验,推动建立全省市州的基层法院领导干部跨地域交流任职机制,有效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新精神,同时推动清廉法院建设。

  来源:湖北日报 责任编辑:柯学文 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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