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中院出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指引

01.08.2018  18:02

近日,黄石中院组织专班,广泛调研,深入探讨,为了深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现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的及时发现、正确识别和精准打击,出台了《法院办理案件中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指引》。

该指引具有以下特点:

涉及面广泛。该指引涉及刑事、民事、行政、执行、信访五大部分158种情形,涵盖人民法院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和执行、信访工作的各个方面。其中刑事审判部分涉及16个罪名77种情形;民事审判部分涉及7种民事纠纷31种情形;行政审判部分涉及6种案由24种情形;执行及信访部分涉及3大类26种情形。该指引将有效保证法院各业务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对可能存在涉黑涉恶情形全面掌握,确保不放过任何可能出现在法院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契合度紧密。该指引体现了党中央、最高人民法院、省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系列会议及文件精神,高度契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凸显了黑恶势力突出的十类犯罪行为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法律要件要求和行为特征,关联度高,可操作性强,将有力推动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走向纵深。

工作要求明确。该指引对法院各部门发现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后的通报、移送对象、方法、时间均予以具体明确,强化各法院相关业务部门发现线索后必须三日内书面报告本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经甄别后确实存在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嫌疑的由各级法院书面向上级法院及同级党委扫黑办报告,对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则直接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对因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导致涉黑涉恶线索未被及时发现,并产生恶劣影响的,明确要一律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倒查责任,严格问责。

通过该指引的运用,黄石市两级法院已发现2起涉恶犯罪线索,目前均已由检察机关追加起诉。

 

 

责任编辑:颜晶晶 李珮珮 李恋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