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对各区PM2.5和PM10每降1微克奖30万元

04.03.2016  11:41

  昨日长江日报记者从全市环保工作会上获悉,今年我市大力实施“拥抱蓝天行动”,并首次尝试以PM2.5、PM10的浓度为考核指标,对各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实行经济奖惩。

  去年,我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192天,优良率为52.6%,优良天数比2014年增加10天,比2013年增加32天;空气质量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2014年减少16天,比2013年减少44天。

  其中,我市中心城区PM2.5平均浓度为70微克/立方米,比2014年下降14.6%,但仍超过国家相关标准1.0倍。PM10平均浓度比2014年下降8.0%,超标0.49倍。

  今年我市实施“拥抱蓝天行动”,力争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较2013年增加30天以上,重度及严重污染天数较2013年减少30天;PM2.5、PM10年均浓度均较2013年下降20%。

  为此,我市实施大气环境质量考核奖惩,建立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机制,以PM10、PM2.5为考核指标,首次提出,各区按30万元/(微克/立方米)进行经济奖惩。会上还透露,我市将改善空气质量目标分解下达至各区和有关部门,并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目标进展滞后、大气污染问题突出的区,要加强预警、通报和曝光,必要时报请市政府对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PM2.5、PM10年均浓度同比不降反升的,实行评优评先“一票否决”。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