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碍公安民警执法 父子俩双双被判刑

10.08.2015  21:53

            大冶市东岳路办事处居民潘甲、潘乙(均系化名)父子俩,阻碍公安民警执行公务并致民警受伤。近日,大冶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潘甲有期徒刑6个月,潘乙拘役5个月、缓刑1年。

    去年10月的一天下午,大冶市公安局3名民警前往东岳路办事处某麻将馆抓捕非法经营“六合彩”的郭某。被告人潘甲见妻子郭某被民警抓捕,遂与其他不明真相的群众强行阻拦,要求放人。公安民警出示工作证,明确告知正在执行公务。潘甲指使儿子潘乙拿出菜刀威胁民警放走郭某。拉扯中,郭某逃脱民警控制,两民警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经法医鉴定,其伤情属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潘甲、潘乙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致使违法嫌疑人逃脱,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在共同犯罪中潘乙所起作用相对较小,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