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政府发布禁令,规范王英水库管理秩序

03.02.2016  17:47

(王英水库)湖北省王英水库是武汉城市圈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向咸宁、大冶、阳新三县市近200万人提供饮用水源,并是黄石市应急备用水源,为维护水库健康运行,阳新县人民政府于2016年元月20日发布通告,禁止在王英水库(含蔡贤水库)设计洪水位以下从事建设活动。 

通告明令禁止在王英水库设计洪水位米以下新建、扩建和改建任何建筑物;对擅自在水库设计洪水位以下范围内从工程设施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将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对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方式妨碍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违法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凡参与违法建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村组干部由纪检、监察部门对当事人严肃查处。 

通告要求,供水、供电、电信等公共事业单位,不得对违法建筑提供服务,对私自接水、接电等行为,将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通告强调,王英镇人民政府要认真做好对设计洪水位以下的人口控制工作;要联合王英水库管理局组织村组对库区周边村组开展巡查机制,及时制止发现的一切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通告的发布,标志着王英水库库区管理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下一步王英水库管理局将乘势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防洪法》和《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不断增强库区群众自觉维护水库管理秩序的意识,确保水库运行管理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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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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