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阳新县出台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规定

20.05.2015  10:11

  近日,阳新县出台了《关于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的规定》,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出了更加明细的要求。一是建立患排查治理的登记和报告制度。企业对查出的安全隐患,企业应及时登记,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档案,并按要求每月汇总后报当地安监部门和镇区人民政府备案。二是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以隐患排查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查,并建立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三是对企业季度内反复出现同类安全隐患的,企业自查上报隐患数达不到安监部门监管人员及专家检查隐患数一半,没有按“五落实”要求整改隐患或整改不到位的,在实施上限处罚的同时,对企业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直至停产整顿。四是建立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带班值班制度。严格落实地下开采企业领导下井带班制度,主要负责人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企业负责人应当与工人同时入井、同时升井,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切实掌握安全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制止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发现危害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时,立即组织停产撤人。露天开采矿山的企业负责人应当在作业现场带班。领导带班应当按要求建档和公示。(黄石市法制办供稿)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