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全国文明单位”正式接受授牌

05.06.2015  15:59
       

                          班子成员接受“全国文明单位”的牌匾和证书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罗光辉(右二),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徐德世(左二)参观该院院史陈列室

  本网讯(通讯员  吴晓维)在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评选中,阳新县人民检察院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6月3日上午,黄石市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罗光辉,文明办主任王书南一行来到阳新县人民检察院,为该院获得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授牌。罗光辉亲手将全国文明单位的牌匾和证书交到该院检察长潘柳荫的手中。阳新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徐德世、副部长柯尊赟等同志陪同。 

  阳新县检察院自2001年第一次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称号以来,就树立了争创全国文明单位的目标,在历任党组的努力下,全院干警在思想上同心同德,在目标上同心同向,在行动上同心同行。在十几年的创建过程中,该院坚持把文明创建工作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紧密结合起来,以扎实有效的创建措施,切实推动执法水平、业务实绩、检察文化、文明风尚和检察形象的稳步提升。先后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五一劳动奖状”、“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等20余项全国和省级荣誉。 

  在授牌仪式上,徐德世向该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表示了祝贺。他指出,全国文明单位的荣誉是对该院多年来创建工作的肯定和鼓舞,希望该院能够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永葆一流,做全县文明创建的先进表率。 

  王书南充分肯定了该院的创建工作,认为该院在创建过程中认识到位、措施有力、效果显著。他要求该院积极发挥全国文明单位的标杆、示范作用,做好“四个表率”:一是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表率,二是做公平公正执法的表率,三是做窗口优质服务的表率,四是做阳新创建全省文明县城的表率。 

  罗光辉也对该院创建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表示,阳新县检察院精神文明创建的工作思路明确,创建内涵突出,检察工作与文明创建齐头并进、全面发展,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他希望该院把创建成绩巩固好、发展好,继续发扬良好的作风,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置于更高的层面上,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发挥全国文明单位的模范带头作用,做到自身正、自身硬,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打造全国检察机关的文明示范窗口,带动阳新各系统、各行业大兴文明创建之风,提升阳新整体文明创建水平。 

  该院检察长潘柳荫表示,创建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该院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把文明创建工作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紧密结合起来,以扎实有效的创建措施,推动各项检察工作不断发展跨越。 

  仪式结束后,罗光辉一行参观了该院的预防违法犯罪警示教育基地、院史陈列室、体能训练中心、文化长廊等场所,对该院立足检察职能,结合阳新地方特色,打造独具特色的检察文化品牌的做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