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环保督查警示 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孝感市加快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整改工作

03.02.2016  15:09

  2月1日,湖北省孝感市政府召开市长办公会,围绕环保部华南督察中心对我市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专项督查情况的反馈意见,专题部署推进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对《孝感市大气污染防治整改工作方案》进行集中审议修改,对下一步我市气污染防治整改落实措施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再推进。

  近期,环保部华南督查中心对我市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并进行了书面反馈。对此,孝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召开紧急会议,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专题部署整改落实工作。一是高位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收到书面反馈后,市政府第一时间召开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办会议,通报了对我市专项督查反馈的意见,要求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抓好整改。1月7日,市政府召开第46次常务会议,听取了市环保局关于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解读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会议要求要构建“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同时,整合力量,协同配合,联防联控,形成合力,铁腕执法,强力治污,严肃问责,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二是强力督导有关县市抓好落实。针对部分企业长期超标排放、整改工作推进缓慢的问题,市政府集中约谈了相关县、市政府分管负责人,要求各地政府切实履行环境质量主体责任,加强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整改督办。三是集中整治违法排污企业。要求所有超标排污企业限期治理达标,未达标时采取关停或限产措施。目前有2家盐化工企业建成脱硫设施,4家企业关停锅炉,并与华能供热管网对接实行集中供热。对专项督查中发现的违法排污企业,市、县两级环保部门相应作出了行政处罚,按日计罚。对两家环境违法企业依法予以处罚。四是着力开展建筑、道路扬尘专项督查。市区成立两个专项督查组,对中心城区建筑施工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专项督查,现场提出整改意见,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并以环委会名义进行通报。截止目前,共督查了城区12家建筑工地、16条城市道路、3家料场和2家商砼搅拌站,并先后组织2次回头看,印发督查通报4期。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增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问题导向,落实整改措施。一是强化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市政府常务会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每季度组织召开督办会进行督办。二是强化工作举措,完善工作方案。明确大气污染防治整改落实时间表,任务图,挂图作战,强力整改。全面排查污染源,摸清污染源底数,制定完善专项工作方案,进一步推进“两禁三治一限”(禁鞭、禁烧、治扬尘、治尾气、治工业污染源、限煤)工作的落实。三是强化执法监督,实行严格问责。改环委会办公室非常设机构为常设机构,定编定人,强化职能,统筹协调各环委会成员单位有关环境保护职能工作,强力推进工作落实。以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为抓手,严格执法,铁腕治污,高限处罚。对违法违规行为,不论涉及什么企业和对象,做到不查清不放过,不整治到位不收兵。该曝光的曝光,该处罚的处罚,该关停的关停,绝不姑息手软,始终保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强大攻势,形成不敢违、不能违的强大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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