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防汛形势趋缓 防汛应急响应由Ⅲ级降为Ⅳ级

28.07.2016  15:41

  昨日晚9时,长江日报记者从省防指会商会上获悉,考虑到目前全省防汛总体形势趋缓,根据《湖北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规定,省防指决定,从7月28日10时起,将湖北省防汛应急响应级别由Ⅲ级调整为Ⅳ级。

  省防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入梅以来湖北省共遭遇六轮强降雨,强度之大、范围之广、持续时间之长,前所未有。特别是17日开始的第六轮强降雨造成部分省内湖泊及中小河流水位暴涨,暴雨洪涝灾害已造成湖北省武汉、十堰、宜昌、襄阳、荆门、孝感、荆州、黄冈、咸宁、随州、恩施、潜江、天门13个市州的51个县(市、区)受灾;受灾人口376万,农田428千公顷,倒塌房屋9017间,中断铁路1条次、公路1126条次,被临时转移人员多达68.64万。

  省防办通报,昨日长江监利以下及汉江水位均大幅下降。省内五大湖泊除长湖外,梁子湖、洪湖、斧头湖、刁汊湖全面退出保证水位。昨晚长湖水位33.04米,仅超保证水位0.04米,较前日水位大幅下降,预计今晨可退出保证水位。中小河流方面,包括汉北河、府澴河、滠水、大富水在内的多条河流全部退出保证水位,部分河流仍超警戒水位。

  此外,全省超汛限水库也降至300多座,较前几日的1000多座大幅下降,超汛限水库较多的孝感、荆门均采取了调泄洪措施。

  昨日晚间的防汛救灾会商会上,省防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考虑到目前全省防汛抗灾形势总体趋缓,未来一周全省大部分地区仍将保持晴好天气,建议省防指将防汛应急响应级别从Ⅲ级调整为Ⅳ级。

  长江日报记者了解到,昨晚11时30分,省防指决定从7月28日10时起,将湖北省防汛应急响应级别由Ⅲ级调整为Ⅳ级。全省防汛应急响应级别调整后,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按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规定,合理确定本地防汛应急响应级别。

  省防指相关负责人强调,退水期间,堤防防守一丝不能松,虽然防汛应急响应级别从Ⅲ级调整为Ⅳ级,但长江莲花塘至九江河段水位仍在设防水位以上,并将维持一段时间,省内还有不少湖泊、河流超过警戒水位,各地退水堤防防守任务仍十分艰巨。必须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发现险情及时处置,坚决杜绝退水垮堤现象的发生。

  昨日,省防办还转发了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关于启动湖北省气象灾害(高温)I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面对高温给防汛抗洪工作带来的严峻考验,各地要合理安排防汛人员轮班及巡查时间,密切关注防汛一线人员的身体状况,防范中暑及虫蛇叮咬,切实保障防汛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记者鞠頔)

(编辑 张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