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梅以来第三场强暴雨来袭 湖北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01.07.2017  05:31
  6月30日,省防办发出通知,宣布湖北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通知指出,我省入梅以来第三场强暴雨来袭,强度大,范围广。29日8时至30日14时,暴雨覆盖咸宁、鄂州、黄石、黄冈、武汉、荆州、十堰等7个市州的28个县市区,其中大暴雨覆盖12个县市区。暴雨导致咸宁等地335座水库和斧头湖、梁子湖、洪湖超汛限,富水、陆水水库开闸泄洪。同时,受长江上游、洞庭湖、鄱阳湖水系强降雨影响,三峡水库泄洪增加,两湖入江汇流加大,我省长江中游河段水位普遍上涨,至6月30日14时,汉口站水位超设防0.39米,武汉、咸宁超设防水位挡水堤段长198公里,富水河阳新站超设防0.78米。武汉市、赤壁市、阳新县防指已相继启动应急响应。   据气象预报,第三次强降雨过程将持续至7月2日,3日至7日仍将维持多雨天气。据水文预报,长江监利至九江河段将于7月1日起相继超过设防水位,其中城陵矶、螺山、码头镇、九江、湖口站将超过警戒水位。   鉴于目前我省强降雨过程还在维持,长江河段水位还将上涨,长江防汛形势日趋紧张,已符合《湖北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条件。经报请省防指领导同意,省防办于6月30日20时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省防办要求,启动应急响应后,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防汛值班值守,密切跟踪水雨工情,加密应急会商研判,适时启动应急响应。督促防汛责任人进岗到位,加强防范措施,搞好巡堤查险。加强调度减灾,加强信息管理,强化城市内涝、江河湖泊、中小河流、水库水电站、山洪灾害防御及涉水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及时发布预报预警,提前组织受洪水威胁群众转移,尽最大努力减轻灾害损失,全力做好暴雨洪水应对工作。(何习文、王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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