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婚恶习该整治了

17.10.2016  22:39

  罗志华

  今年9月,云南某景区发生一起闹婚事件,两名男子赤身裸体被绑在树上遭人砸鸡蛋、泼墨水。针对不文明闹婚行为,云南大理州文明办发文整治并列详细禁止清单。(10月16日《现代快报》)

  政府发文管民俗是否管太宽?显然不是,一些恶劣的闹婚行为早已脱离了“民俗”的范畴,是一种恶习甚至是违法行为。结婚是一生的大事,希望婚礼办得热闹些,是人之常情,适当地热闹一下,可增加婚礼的喜庆气氛;适当为难一下男方,增加迎亲的难度,以此表达对女儿的不舍等,这些都无可厚非。然而,近年来一些地方的闹法,显然已超出了道德底线,对“闹婚”进行了不恰当的发挥,以至于“为难”变成了伤害,好玩变成了恶搞。甚至还存在恶意伤害当事人身体,甚至出现强奸、整死伴娘等极端事件,闹婚现场闹出刑事案件的现象时有耳闻。

  闹婚闹得太过度、太恶俗,轻则破坏公序良俗,重则越过法律红线,不文明的闹婚不能当作民俗看,而是借由婚俗进行的违反道德与法律的行为。即使没有违法,也向社会传递了某种庸俗的价值观,政府有责任加以引导。

  民俗由多年的共同行为逐步形成,具有一定的自我约束能力,但当所谓“民俗”出现了某种不良的趋势时,政府的引导就显得极为重要,这也是政府的职责所在。不文明的闹婚行为的确到了该整治的时候了,党员干部应带头移风易俗,并通过制定村居民自治章程等方式,变事后惩罚为事前引导,防患于未然。

(编辑:刘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