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行政问责办法1日实施 首日就有单位“中招”

03.04.2016  17:43

  4月1日,《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开始施行。今后,湖北省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凡是有办法中提到的30种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具体情形的,都要被问责。然而在施行首日,就有单位“中招”了!

  湖北省保康县 资料图

  4月1日,湖北保康县政府就在全县投资和项目工作会上公开通报了对该县国土资源局慢作为问题的问责处理决定。这是保康县开出的首例行政问责“罚单”,也成为《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施行首日首个问责典型。

   一个县的大项目4个多月没动静

  2015年11月13日,保康县政府第十二次常务会决定:“将县建投公司收储的黄土岭村16176平方米国有出让土地,变性为国有划拨土地,用于还建房建设;由县国土资源局研究情况尽快上报县政府。

   这件事对保康县有多重要?

  黄土岭村土地的变性,事关保康县重点项目——“楚城”建设进度。 该项目总投资10亿元,参照丽江古城和恩施女儿城的建设理念,打造集文化、旅游、会展、娱乐、商务、酒店等于一体的古城新区,这也是该县有史以来投入最大的文化产业项目。

  但直到今年3月24日,时间过去了132天、94个工作日,该土地变性事宜仍然没有着落。

  该县纪委介入调查发现,县政府常务会议后,县国土局党组成员、总工杨先周将会议精神向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汇报。但历时60天、41个工作日,该局一直没有启动此项工作。

  网络配图

   看看这不忍直视的工作记录吧,分秒必争的项目建设经得起这样耗吗↓

  1月13日,楚城项目指挥部人员将《常务会议纪要》送到县国土局。

  1月27日,杨先周将相关资料交地籍股办理。

  2月23日,县国土局形成处理意见。

  2月26日,县建投公司将相关资料送县政府审批。

  3月7日,经县政府审批的资料报县土地储备供应中心。

  3月18日,县土地储备供应中心主任刘军才安排人员受理业务,其间又历时11天、9个工作日。

  3月25日,县政府不得不专题督办后,县国土局才将相关资料报至县法制办会审。

   典型“慢作为”,两名当事人被问责

  时间过去了4个多月,黄土岭村土地的变性事宜仍在进行之中。保康县纪委认为,这是典型的慢作为,严重影响了项目进展,应当严肃追责问责。

  4月1日,保康召开全县投资和项目工作大会,对上述问题公开通报:“对县国土资源局及杨先周、刘军慢作为问题予以全县通报批评,责令分别向县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取消该局和当事人当年考核评优资格,责令开展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