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前三包”成襄阳首个政府规章立法项目

22.02.2016  13:30

  记者昨从市政府办获悉,近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2016年政府规章立法计划项目,分别为《襄阳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襄阳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襄阳市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与管理办法》。

  依据新修订的《立法法》规定,省人大常委会于2015年7月30日决定,我市自2016年1月1日起行使地方立法权。为做好政府规章制定工作,2015年6月,市政府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并通过召开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直各部门关于政府规章立法项目的建议,共征集各相关部门和市民上报的政府规章立法计划项目21个。

  本着立足立法权限和全市工作大局,体现立法为民和地方特色,突出重点领域,坚持急用先立、条件相对成熟先立等原则,会议确定,《襄阳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襄阳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襄阳市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与管理办法》等3个立法项目建议为2016年度政府规章立法计划项目。同时,将《襄阳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作为第一个市政府规章立法项目。

  会议要求,相关部门要按照新《立法法》要求,严格履行程序,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政府规章立法准备工作,在规章起草阶段,要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围绕解决实际问题,突出襄阳本土特色,尽量做到有创新、有亮点,切实增强政府规章立法的针对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规章正式出台后,要加大宣传力度,严格执行到位。

  据悉,我市是全省率先启动2016年政府规章立法工作的城市之一。襄阳晚报讯【通讯员刘彩峰 记者曲慧】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