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法制办联合四部门出台查处和防范社会保险欺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14.11.2017  14:07

近日,咸宁市人社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等五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印发查处和防范社会保险欺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加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与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严厉 打击和有效防范社会保险欺诈行为。

咸宁市人社局主要对单位和个人涉嫌社会保险欺诈犯罪的案件,依法依规向公安机关移送;发现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犯罪线索的,依法依规向纪检监察机关或者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移送 ,对司法机关认定不需要刑事处罚的案件,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处罚。根据司法机关办案需要提供社会保险业务咨询和人员支持,协助建设“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履行两法衔接职责, 指导全市社会保险欺诈案件的调查、行政处理处罚和案件移送工作。

咸宁市公安局对市人社局移送的涉嫌重大社会保险欺诈案件线索开展调查,对咸宁市人社局调查 涉嫌欺诈犯罪案件需要帮助的,给予专业力量支持;指导咸宁市各级公安机关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移送的涉嫌社会保险欺诈线索及时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侦查,查明事实;加大对咸宁市社会保险欺诈案件立案、侦查的督办督查力度;协助建设“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

咸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立案侦查涉嫌社会保险欺诈的职务犯罪案件;做好重大社会保险欺诈犯罪案件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依法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相关犯罪案件,并出庭支持公诉;依法监督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涉嫌犯罪的社会保险欺诈类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并做好侦 查监督、审判监督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各级检察机关办理涉嫌社会保险欺诈案件;参与重大社会保险欺诈案件会商处理;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现社会保险欺诈案件网 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监督。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审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涉及社会保险欺诈案件,做好对全市法院涉及社会保险欺诈案件的审判指导工作,参与重大社会保险欺诈案件会商处理,协助建设 “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

咸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对社会保险欺诈案件“两法衔接”工作给予全面指导,对相关衔接事项予以协调,参与重大社会保险欺诈案件会商处理并督导执行,会同人民检察院负责组织实施“ 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按照通知要求,五部门将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提出查处和防范社会保险欺诈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重点查处和打击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或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行为,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续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行为。(咸宁市政府法制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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