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立法设立“清江保护日” 首开七县市之先河

10.09.2015  15:39

   三峡宜昌网(记者木弓、董墉、郭茂林)近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将每年的9月12日设立为“清江保护日“。该决定系全国首个设立河流保护日的县级人大决定,长阳也由此成为清江流域第一个设立“清江保护日”的县市。

   清江是长江第二大河流,全长423公里,流经利川、恩施、宣恩、建始、巴东、长阳、宜都七个县市,流域面积1.67万平方公里,其中纵贯长阳境内148公里,故有“八百里清江美如画,三百里画廊在长阳”之说。

   “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近年来,长阳始终坚持“生态立县”战略和“绿色决定生死”理念,先后制定颁布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清江库区管理条例》、《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多部“县法”,今年自治县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又通过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河流保护条例》,全民死守清江生态的底线、红线。依托独特的水资源优势,长阳境内形成了国家级清江水利风景区、国家级5A景区清江画廊,打造出了百亿清江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带。

   去年,国家水利部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河湖健康保障体系,建立完善河湖管理体制机制,努力实现河湖水域不萎缩、功能不衰减、生态不退化”的总体目标,省委书记李鸿忠在省委、省政府支持长阳发展现场办公会上也要求“一定要保护好清江”。今年8月,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提出议案,经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并作出决定,将每年9月12日确定为“清江保护日”。该决定要求,今后每年全县都将通过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保护清江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今年9月12日,长阳将开展以“同饮清江水,共护母亲河”为主题的首个“清江保护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主要包括召开清江环保工作大会、开通“保护清江”微信公众号、千人现场宣誓签名、成立清江环境保护协会、开展保护清江志愿者活动、举办美丽清江摄影展等。省水利厅、省环保厅领导以及清江流域七县市水利局、环保局的负责人将参加长阳首个“清江保护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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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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