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气象中心启动长江防汛Ⅲ级应急响应

16.07.2014  20:04

      7月16日16时30分,长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副秘书长、长江流域气象中心主任崔讲学签发命令,启动长江流域气象中心长江防汛Ⅲ级应急响应。
      命令要求,长江流域气象中心办公室、长江流域水文气象预报台、长江流域暴雨洪涝预报研究中心、长江流域信息共享服务室等单位立即进入防汛Ⅲ级应急响应状态。上述单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并按照《长江流域气象中心长江防汛抗旱应急响应工作规定(暂行)》要求,全程做好水雨情监测、预报预测和信息报送工作。
      据悉,近日长江上游金沙江、乌江、上游干流区间、两湖水系和长江中下游干流附近普降大到暴雨,局地大暴雨,乌江干支流部分河段出现超保证洪水,洞庭湖水系沅水、资水也发生超警戒洪水。据预测,16-17日乌江、洞庭湖和鄱阳湖水系仍将有强降水过程,长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已于7月16日12时起,启动了防汛Ⅲ级应急响应。(作者:湖北省气象局减灾处 鲁晓蕾  责任编辑:唐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