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祥大队荣获荆门市“文明单位”称号

30.05.2014  11:22

近日,从中共荆门市委、荆门市政府传来喜讯,钟祥市公安消防大队荣获荆门市2012-2013年度“文明单位”称号。

2012年以来,钟祥大队在荆门市消防支队党委和钟祥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引导,紧紧围绕保卫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立足本职,服务社会,圆满完成了上级交给的消防监督和灭火救援任务。同时,钟祥大队党委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蓬勃开展,文明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受到了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

大队官兵纷纷表示将以此次表彰为契机,进一步扎实工作,努力创新,积极开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为深入实施“两大战略”,为维护驻地稳定和促进地方经济建设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