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气象局针对做好防范强降雨过程工作做出紧急部署

04.07.2014  10:31

      7月3日,湖北省气象局根据武汉中心气象台关于“7月3~5日我省将迎来今年梅雨期最强的一次大范围暴雨过程”的预报,下发紧急通知对切实做好防范强降雨过程工作做出部署。
      通知指出,强降雨过程可能引发城市内涝、中小河流洪水及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为更好地应对强降雨过程,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切实做好应急和业务值守。 各级气象部门要强化汛期气象服务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一定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汛期气象服务工作上,坚守岗位,在灾害性天气影响关键时刻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要组织观测、预报、服务骨干在业务一线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业务系统正常运行,重大天气过程预报预警准确及时,重大灾害气象服务主动到位。要认真按照《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湖北省气象灾害防御实施办法》、《湖北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湖北省气象局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流程》等要求,及时做好重大气象灾害的应急响应工作。要严格按照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灾情上报等制度规定,做好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灾情收集上报工作。
      二要全力做好监测预报工作。 各级气象部门要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对雨情、水情和灾情的实时跟踪监测,重点针对暴雨、强对流等局地性、突发性灾害天气防御需求,加强短时临近预报。要组织业务骨干,进一步加强强降水落区预报、临近灾害预警,着力开展城市内涝和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业务,及时滚动订正,努力提高预报准确度、精细度和时效性。
      三要做好针对性气象服务。 一要做好面向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决策气象服务,为政府防灾减灾决策部署提供更有针对性的决策支撑和保障。二要结合本地特点开展针对性气象服务,南部山区重点防范强降雨引发的山洪、地质灾害等次生灾害,做好山洪地质灾害预警服务;东部地区重点针对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大中城市内涝,做好城市渍涝预警气象服务,为城市安全运行提供保障。三要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努力提高灾害脆弱区和高危人群预警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覆盖面,为危险地区群众安全转移、避险自救赢得时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要加强部门联动。 要加强面向水利、国土、安监、民政、城建等部门的预警服务和灾害联防,加强实时雨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信息共享,强化气象灾害早期预警,为涉灾部门各项决策部署提供支撑。在城市运行和城市防灾中,要加强与相关应急管理部门、防灾部门密切配合。在农村山区要充分发挥气象信息员和网格员的作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做好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工作。
      五要加强各项业务系统的维护保障。 各级气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卫星、雷达、自动气象站等重要装备的维护巡检和设备运行监控工作,做好故障早发现、早排除;全力做好通讯网络系统和视频会商系统的技术保障,确保气象观测、通信网络和资料业务系统稳定运行。(作者:湖北省气象局办公室 李劭翌  责任编辑:唐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