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工商局实行重点监管名单制度促进农资企业规范发展

06.05.2015  14:54
 

近年来,随州市工商局积极强化农资市场监管,扎实开展“红盾护农”工作,高度重视“重点监管名单”企业的监管,把“重点监管名单”企业的监管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取得明显成果。

一、提高三个认识,引起三个重视。 一是 提高对行业重要性的认识,引起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该市是全国全省肥料生产的重要基地,共有各类肥料生产企业28家、年产量近100万吨,产值近18亿元,从业人员一万余人,是全市涉农生产的支柱产业,对全市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支援农村经济具有重要意义。每年该局在“重点监管名单”信息出台前后,及时向市政府分管领导进行汇报,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督促相关部门共同搞好“重点监管名单”企业的整改工作。 二是 提高对商品质量和销售市场重要性的认识,引起工商系统的高度重视。该市肥料企业的产品主要靠外销,提高产品(商品)质量,开拓全国销售市场,维护商事信誉,是这一产业良性发展的根本要求,对商品质量实施源头治理,是对全市所有肥料企业实施有效保护的重要措施。该局高度重视,市局、县市区局、乡镇工商所三级均有专班、专人开展此项工作,既开展“重点监管名单”企业的监管工作,又为企业打假维权,保护合法权益。 三是 提高对已纳入“重点监管名单”企业进行监管重要性的认识,引起企业的高度重视。由于经营理念、生产设备、技术工艺等方面的因素,当前该市仍有少数肥料企业的产品质量存在问题,在全省甚至全国相关地区工商部门的农资抽检中出现连续两年两次以上不合格现象,被列入“重点监管名单”,给企业本身发展和地方特色经济发展造成了不良影响。广大企业充分认识到列入“重点监管名单”企业的危机性和震慑力,若不采取过硬措施,企业生存就会受到威胁,就会走不出“重点监管名单”,因此,企业急盼走出“重点监管名单”。

二、突出四个早字,及时传导信息。 一是 早获取信息,及时了解情况。该局及时向省局了解全省年度抽检结果,了解该市企业是否被列入“重点监管名单”,同时根据该市农资抽检结果制定本地“重点监管名单”。 二是 早通报信息,引起各方重视。将列入“重点监管名单”企业信息向市政府汇报、向企业通报、向辖区工商局通知。 三是 早开展督办,积极抓工作落实。组成市级、县市区级、工商所“三合一”工作组,进驻列入“重点监管名单”企业,及时开展整改事项督办。 四是 早向上级反馈整改信息,为领导决策服务。该局将“重点监管名单”企业督办情况和改进信息,在第一时间向省局和市政府报告,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由回音,改进有效果。

三、督促三项改进,制定三项制度。 一是 督促“三项改进”,奠定提质基础。改进思想观念,对列入“重点监管名单”企业,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及时宣传国家政策及流通领域相关商品质量要求,讲解列入“重点监管名单”的危害和损失,促使企业思想观念的改变,共举办培训五场,培训人员400余人,为企业提高质量奠定了思想基础;改进技术工艺,列入“重点监管名单”企业共投资500万元,改进技术和工艺45项,有两项改进工艺获国家专利,为产品质量提高奠定了技术基础;改进生产设备,列入“重点监管名单”企业共投资更新设备2500万元,改进生产线五条,其中华丰公司投资2000万元,新建高塔生产线一条,为产品质量进一步提高奠定了硬件基础。 二是 制定“三项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先后帮助企业制定了《产品入库出厂检验和产品召回制度》、《原材料进厂和领用检验制度》和《产品质量信息收集处理和质量法律法规学习制度》。

该局通过上述工作措施,切实加强了对农资生产经营者,特别是对列入“重点监管名单”企业的监管,列入“重点监管名单”企业产品质量不合格现象正在消失,呈现出法律意识大提高、产品质量大提高、生产技术大提高、经济效益大提高的局面。(市场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