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工商局突出四个重点 强化五种措施开展百日执法活动

16.01.2015  12:36

      林区工商局百日执法活动明确突出“四个重点”,即:一是重点商品。以“两节”市场百姓消费息息相关的食品、服装、家电、医药、建材、烟花爆竹、供水(电、气、暖)、交通运输、电信通讯、美容美发等商品和服务为重点,加强商品质量监测,强化市场检查力度。二是重点市场。以与人民群众生活消费密切相关的超市、店铺、农贸市场等各类市场为重点。三是重点区域。以清查农村、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码头等重点部位,店铺、超市、市场、银行、电信营业厅、网络商品交易网站等为重点对象。四是重点行为。结合本地市场特点,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维护市场公平正义,保障“两节”市场和谐繁荣,明确以制售质量不合格、假冒伪劣及侵权商品、消费欺诈、不平等格式条款、虚假广告、限制竞争、无照经营、传销等违法行为。

        采取五种措施,即:一是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商业欺诈和消费欺诈行为,无照经营行为,非法传销等行为为重点,实施市场防控、清查和打击。开展“两节”九类重点商品的“清查”、“抽检”、“围剿”行动。力求通过整治规范市场秩序,确保消费安全。二是实施大力“打假”执法活动,加强对名牌烟酒、服装、家电等抽查监管,加大对各类精品店、品牌专卖店、制售假窝点和农村市场的执法检查,查缴假冒侵权商品,加大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联手名优企业开展打假维权执法,严厉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假冒驰名(著名)商标、仿冒知名商品名称及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等违法行为。对建材、石油等实施抽检检查,强化对旅游市场监管,切实整治非法营运、黑导游和黑旅行社及在景区销售伪劣商品、非法摆摊、欺诈诱骗游客的行为。三是加强市场公平竞争执法活动,确定重点打击利用节假日开展商业宣传、促销活动的执法检查,打击查处虚假广告行为。四是强化打击无照经营、烟花爆竹、涉及危险化学、安全生产、农资及等超范围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及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活动。五、及时开展督查,随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保证监管活动不走过场,收有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