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支队创新“三四五”工作法深入推进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14.08.2014  11:11

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咸宁支队科学谋划,创新“三四五”工作法,形成党委政府、行业部门、消防机构齐抓共管工作合力,强势推进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一、强化“三个层面”推进。一是党委政府主导推。支队军政主官第一时间向副市长曾国平就全市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题汇报,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市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专项行动方案,明确细化职责任务,逐级签订责任状,将专项行动工作纳入政务督察范围和年度政绩业绩考核内容,上升为政府行为部署推动。二是行业系统协同推。市消防安全委员会下发通知在全市11个重点行业领域部署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住建、民政、文化、教育、卫生、安监、粮食等11个市直行业部门全部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自上而下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强化消防安全联合监管。三是公安消防主力推。市公安局第一时间下发《全市公安机关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细化各警种、各部门职责任务,运用“整体作战法”,采取日查和夜查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公安、消防“主力军”作用,集中开展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共检查单位1372家,发现火灾隐患1010处,督促整改802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541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46份,临时查封9家,责令三停6家,行政拘留1人,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17家。

二、建立“四项机制”保障。一是建立联席会议机制。8月5日,市政府召开全市消防工作联席会暨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推进会,会上通报了上半年全市消防工作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市政府副秘书吴炳贵出席会议,对下半年全市消防工作及下阶段专项行动进行部署。二是建立曝光举报机制。支队与咸宁电视台、咸宁日报、香城都市报等当地主流媒体合作,集中曝光并跟踪报道重大火灾隐患及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充分利用“96119”举报投诉电话及“咸宁消防”新浪、腾讯官方微博,开展夏季防火交流互动和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引导群众积极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行动开展以来,共编发微博600余条,处理举报投诉6起,集中曝光和查处了一大批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三是建立分包督导机制。市公安局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纳入警务督察内容,市督察支队联合消防支队成立联合督察组深入各地检查督导,在市局网页对各地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实时通报,并将全市划分为3个区域,分别由治安、消防、督察分管领导任指挥长,抽调15名消防和警务督察业务骨干,集中开展明察暗访,实施全程跟踪,推进问责问效。四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对涉及多个单位和部门、整改难度大的重大火灾隐患,各地及时提请政府组织协调,并在经费方面予以支持。崇阳县政府投入108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崇阳县幼儿园疏散楼梯、室内外消火栓新增工程;咸安区腾飞家具大市场投入150万元增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排烟设施、应急照明灯等消防设施;咸宁市文化广场投入170余万元用于升级改造;嘉鱼三湖假日大酒店投入20余万元用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整改。截至目前,全市17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已有3家整改完毕(正在提请政府销案),2家临时查封,其余正在整改中。

三、创新“五类宣传”覆盖。一是利用微平台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对部分整改力度较大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整改进度实时播报,对拒不整改或整改缓慢的火灾隐患单位进行集中曝光,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支队共发布微博、微信600余条。二是开通《南鄂119消防时刻》,在广播电台新闻综合频道(FM88.1)和交通音乐频道(FM95.9)每日11时9分播发时长90秒的《南鄂119消防时刻》节目。利用通信公司企业信息化业务平台每日11时9分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负责人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三是在城市广场、咸宁购物公园的巨幅广告屏、CTV-城市电视、电影院荧幕等城市商业中心大型屏幕滚动播放119公益宣传片。四是将消防宣传广告载入出租车、公交车,每天四个时段滚动播放10条消防安全提示语,利用行人提示灯显示屏滚动播放消防宣传短语为等候过马路的行人普及消防安全常识。五是印制2万份专项行动通告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张贴,并组织百名社会化消防宣传员开展消防常识宣传和“隐患随手拍”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