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支队“三分三联三动”纵深推进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01.08.2014  12:03

自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以来,鄂州支队紧密结合实际,紧紧依靠党委、政府,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实行“三个分类”,强化“三个联动”,推进“三个发动”,采取突破常规、上下联动,重拳出击、铁腕推进的工作思路,纵深推进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全力提高社会整体火灾防控能力。

实行“三个分类”。   一是分类排查。制定行业整治标准,采取行业部门排查与公安消防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福利院、易燃易爆场所、城中村、居民住宅等10类重点领域的排查,全面摸清底数,实施分类管理、分类排查。二是分段整治。实行分阶段、分步骤整治。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必须督促当场整改完毕,对于整改难度大的火灾隐患,由重大隐患集中整治专项技术服务组对单位进行服务指导,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实行分阶段整治。三是分批销案。对重大隐患整改进度,严格实行“日上报、周通报、月专报”,确保第一时间整改销案,并合理制定整改方案,每月定期督促,明确隐患整治节点,确保按期完成整治进度,按期销案。

强化“三个联动”。 一是部门联动。市政府分管消防领导董煜华副市长代表市政府与各区、开发区、街办签订了全市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责任状,公安、消防、工商、安监、住建、商务、教育等部门,联合开展行业检查25次,排查本行业重大火灾隐患。二是多警联动。发动消防、督察、治安各警种力量、31个派出所专(兼)职民警参与整治专项行动,开展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判定方法培训,全面排查区域性火灾隐患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逐一建立重大火灾隐患档案,做到隐患数量清、整改期限清、整改措施清、整改结果清。三是网格联动。发动全市3547名社区网格员深入辖区开展重大火灾隐患排查,协助消防、派出所开展隐患整治工作,强化消防安全日常巡查,积极宣讲消防安全知识,确保实现单位“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

推进“三个发动”。 一是发动媒体。在《鄂州日报》设立重大火灾隐患曝光专栏,集中曝光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名称、具体隐患,负责人和相关主管部门等信息;联合鄂州电视台,集中曝光一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单位,并跟踪报道整改进度,使一些“老、大、难”的火灾隐患被“公之于众”,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压力。二是发动群众。通过微信、微博、电视、报刊、手机报等方式公布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热线96119,在全市251处电子屏幕、户外视频,83处广告机、6处大型广告屏滚动播放“96119”举报投诉信息,共受理隐患投诉11起,处理回复率100%。三是发动社会。在全市所有火灾高危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张贴万份《关于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告》,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显著位置悬挂警示牌,公布隐患等级、整改时限、督办部门、责任人,倒逼隐患单位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