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政府部署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17.06.2014  13:05

6月13日,黄石市政府召开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部署会。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张启波出席会议,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公安(分)局分管局长及市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徐崇斌主持。

会上,市公安局副局长蔡加喜组织学习了《全市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决定自即日起至10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重点对四个方面的火灾隐患进行重点整治,一是省、市、县三级政府已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二是已确定但政府未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三是各地新排查、上级督察发现或群众举报核实的重大火灾隐患;四是未有效整改的区域性火灾隐患。

会议要求,各县市区在专项行动期间要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主管部门要召开推进会,对集中整治行动进展情况进行部署,对下步工作进行调度,要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消防安全形势,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工作措施。一是要切实摸清底数,各单位要发动力量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加强基础工作,充分利用“96119”举报投诉热线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加强多警联动,落实“实名制”要求,谁检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决不走过场;二是要多措并举抓整治,各级政府要领导好本地区专项行动工作,明确督改责任,明确督改标准,实行“六长一员”督办机制,严格依法整治;三是要强化舆论监督,各单位要发挥各种媒体、网站作用,通过跟踪曝光等方式,推动舆论监督,让隐患单位和相关部门“红红脸、出出汗”;四是要严格落实责任,各级政府要成立行动专班,加强领导,坚持实事求是,从本地实际出发,从为人民群众负责角度出发,真正把不放心、最难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找出来,通过专项行动解决本地区消防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