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奖代补引导采砂船主转产转业 消化过剩采砂船舶

30.08.2019  17:05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等湖北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相关工作方案的通知》中《湖北省河道非法采砂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要求要强化涉砂船舶综合整治,各地要研究制定消化过剩采砂船舶的政策措施,设立专项奖补资金,引导转产转业。在2020年底前,本地现有采砂船减少三分之二以上,“三无”采砂船基本清除。

  “三无”(无船名船号、无船籍港、无船舶证书的船舶)采砂船,因为其非法性,拆解起来相对来说比较容易,如何拆解持有合法证件的采砂工程船?宜昌探索出了一条可行路径。

  8月28日,在宜都市陆城镇长江孙家河水域的一家船厂内,10余名工人正在一艘写着“”字的采砂工程船上忙碌着,随着氧割机发出的刺耳尖声响,一件件零件也从船体上剥离开来。被拆的这艘采砂工程船叫宜都建华号,具备相关合法证件,长34米,宽8米,总吨位188吨,在1985年建造,船主郭建华于2008年花费100余万购买用于采砂作业,但是经营不到一年,因为禁采规定,船便被集中监管起来,十余年没有进行采砂作业了。

  具有合法证件的采砂工程船为何要进行拆解?“鼓励采砂船舶业主转产转业自愿拆解采砂工程船舶,既是生态环境的需要,也是消化过剩产能的需要,又是减少安全隐患的需要。”宜昌市水政监察支队队长刘院生表示,首先是长江大保护的需要,根据《湖北省河道非法采砂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在2020年底前,本地现有采砂船要减少三分之二以上。其次,也是消化过剩产能的需要,根据《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2016-2020)》,宜昌江段没有规划可采区,导致大部分合法采砂船舶无采砂作业项目,处于作业量过剩的状态。此外,这也是确保船舶安全的需要,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河道采砂禁采管理的通告》,全省河道非法采砂整治专项战役开展期间(至2020年底),我省境内河道管理范围内各类采砂船舶,均应全年停放在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集中停放地点,集中停靠的采砂船舶数量较多,可能发生碰撞擦剐事故。同时,由于被监管的采砂船舶业主一般不在船上,遇到恶劣天气,特别是在汛期,容易发生船舶抛锚等安全事故。因此,积极鼓励采砂船舶业主转产转业自愿拆解采砂工程船舶。

  如何拆解这些具有合法证件的采砂工程船?“对于合法采砂工程船的拆解,我们通过‘市级奖一点、县级补一点、业主担一点’的方式引导鼓励船主自愿拆解船舶。”宜都市水利和湖泊局局长张祥艳说,其中宜昌市以以奖代补形式给予每艘合法采砂工程船20万元奖励;宜都市按照拆除船舶总吨位、船型等因素给予补助,每艘最高不超过30万元。此外,拆解后的废铁等由船主自己处置,也可收回部分成本。

  “船被监管在这里,我还每个月要花3000元请人看管、维护。政府出台了这样的好政策,我还不积极响应啊?”宜昌市对上岸拆解的船舶实施奖补措施后,郭建华便主动提交了申请。据了解,除了宜都建华号外,现场还有宜都鑫源号、宜都浮吊6号两艘采砂工程船要进行拆卸,拆解工作计划10月中旬完成。截至目前,宜昌市江段共有采砂工程船27艘,全部在指定地点集中停靠监管,其中枝江13艘,宜都14艘。今年宜昌将落实7艘采砂船舶拆解任务,其中:枝江4艘、宜都3艘。

  省水政监察总队副总队长徐典树表示,宜昌市采取补贴奖励的方式拆除采砂工程船只的举措,为推进全省河道非法采砂整治工作提供了先进经验。他呼吁全省各地学习宜昌先进经验,强化涉砂船舶综合整治,最终实现到2020年底前现有采砂船减少三分之二以上的目标。(何习文、胡顺华、熊先春)

责任编辑:何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