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工商局采取四项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09.10.2014  11:52

今年以来,咸宁市工商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有效地保障了安全生产,促进了咸宁市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一是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成立以市注册分局为牵头单位的重点行业安全领导专班,并制定了工作方法,明确了责任,要求各县市区局也相应成立了安全生产监管领导专班,各工商所所长为主要负责人,实行相关分管领导及所长负责制,市局督察队、注册分局定期、不定期地对各县市涉及安全生产的企业进行明查或暗访,对出现工作失职或工作中不按规定操作等行为不仅要按绩效考核进行评比,还要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实施进行,做到监控全面到位,排查不留死角。

二是组织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全市系统监管人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进一步提高对把好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的经营主体准入关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并依照“两个凡是”的原则,强化登记注册工作,坚持依法行政。凡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没有放开,仍需要前置审批许可的,要坚决执行,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进行“变通”。同时,对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食品、公共和娱乐场所等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安全的高危行业和领域,加强登记审查。

三是加强巡查,强化监管。该局结合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召开中国湖北咸宁第六届国际温泉文化旅游节等活动,强化对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行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巡查制度。对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食品、公共和娱乐场所等涉及人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对象,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严格执法,认真整治,全力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对涉及安全生产的重点行业实行重点监管,分类建立前置审批台帐,落实检查形式和频率,确保日常监管落到实处。

四是严厉查处,重点打击。该局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在日常的监管巡查过程中,结合辖区实际,有重点地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特别是对食品、易燃易爆品、危险化学品、公众聚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实施专项整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的违法行为,消除不安全的隐患。

截止目前,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850余人次,出去车辆123车次,检查重点行业经营户1345余户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5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42份。(冯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