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环保监管推广“双随机”模式

18.10.2016  23:40

  近日,鄂州市环保局执法人员来到华容区某企业,对该企业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情况和污染物的排放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检查现场,两名执法人员对企业废水处理设施运行台帐进行了检查,查看了在线监测设备,板框压滤机压滤的污泥处置场所,通过PH试纸对排污口水质进行了酸碱测试,显示出水呈中性,执法人员现场采取了水样,还检查了企业环评、三同时等手续,并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现场检查结果是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在线监测设备运转、数据传输正常。这一检查是鄂州市推广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专项行动中的一次检查。两名执法人员均来自不同的区环保部门,检查的企业也不是平常管辖的企业。

  所谓“双随机”抽查,就是“事先不定地点、不定执法人员,采取摇号方式随机确定被检查对象、随机确定检查人员,对被抽查单位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污染源排放情况以及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随机抽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公开查处一起,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处罚,并向社会公开,全面推行“阳光执法”。

  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以后,将是环保监察部门今后日常监管的一项常态性工作,并在每个月不定期举行,环保执法将告别传统“固定频率、固定企业”监管方式,实施“人员随机、企业随机”抽查模式和保密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察,维护好市场秩序,保证环境安全,让执法更阳光公正,也让污染企业更注重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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