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最严条例”出台 两“内鬼”知法犯法被刑拘

27.01.2019  04:52

   原标题:鄂州“最严条例”出台,两“内鬼”知法犯法被刑拘

  楚天都市报1月25日讯(记者梁传松 通讯员金晶 吴伦)今年1月1日开始,鄂州市对梁子湖、花马湖和洋澜湖三大水系出台史上最严格的管理措施,其中城区洋澜湖,禁止洗车和清洗生活用具等措施,境内三大湖泊禁止捕鱼。然而,在该“条例”生效后,洋澜湖渔场两名员工竟监守自盗。25日,楚天都市报记者从鄂州警方获悉,目前两人已被刑事拘留。

  去年10月,鄂州市政府出台《鄂州市湖泊保护条例》,被网友称为“史上最严条例”。其中,城区洋澜湖,禁止洗车和清洗生活用具等,并在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条例生效后,鄂州警方接到了市民举报,洋澜湖内有人非法捕鱼。该警情引起了鄂州市委和鄂州市公安局主要领导的重视,指定官柳派出报成立专班进行调查。17日傍晚,工作专班接到线索:偷鱼的团伙当晚可能会在洋澜湖捕鱼。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并进行布控。

  当晚9时许,蹲守的民警发现,在市民中心湖面上,有几条小渔船正在湖中捕鱼,考虑到在湖中抓捕有一定的危险性,民警决定在岸上布控。当晚9时许,在市民中心,有两条小渔船靠岸,民警迅速上前将船上的两人控制,现场缴获数百公斤各类鱼种。随后在不远处,另一组民警同样抓获了两名涉嫌盗捕的嫌疑人,现场查获各类鱼种1000余公斤,同时查扣偷鱼小货车三辆、三轮车一辆,缴获渔船若干、一批渔网、尼龙袋等。

  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其中两名嫌疑人竟是澜湖渔场员工。原来半个月前,该渔场61岁的员工胡某发现,有人在洋澜湖非法捕鱼获利。为了在年底捞一把,胡某便邀约53岁的同事祝某带着事先购买的渔船、渔网划乘小型塑料船分别于1月15日和1月17日两次到洋澜湖水域下网偷鱼。捕到鱼后,两人到市民中心附近将渔获转移到岸边卖给鱼贩子,所得的脏款二人平分。没想到第二次出船时被抓获。

  据办案民警介绍,洋澜湖渔场员工原来负责在该湖进行养殖,《条例》出台后,洋澜湖实施的是人放天养,渔场职工由养殖转为负责看管,没想到两名“内鬼”竟监守自盗。

  记者了解到,当晚抓获的还有一邱姓叔侄俩。目前,胡某、祝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邱姓叔侄俩被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