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新一轮开发区节约集约评价工作突出四大特点

28.08.2014  10:48

  近日,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有关通知要求,鄂州市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鄂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花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评价工作全面展开。此次开展的评价工作突出四大特点:一是扩大了评价区域。对“主区”及“发展方向区”进行综合评价,此次评价中的“发展方向区”是指对原开发区四至范围外,通过代管等方式实际管辖且建成的城镇建设用地,以及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未来发展区域。二是根据开发区用地结构开展了分类评价。将开发区分为“工业主导型”和“产城融合型”,采取不同指标体系进行分类评价。三是调整了评价指标体系权重。根据开发区类别制定两套指标体系进行评价,并调整相应指标权重。四是调整了评价周期。由“两年一评”改为“一年一更新,三年一次全面评价”。

  该市还要求各开发区要结合实际划定发展方向区,要有专人和专项经费作保障,并以专题会的形式,对评价内容进行研究,对照评价规程和技术要点收集数据资料、图件资料及文字材料,以确保每个细节落到实处,为下一阶段评价工作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