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鄂城区统计局私设“小金库” 集体违纪被查处

20.11.2015  11:49

  据鄂州市廉政网消息,近期,鄂州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了鄂城区统计局套取财政资金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和过节费等多项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违纪行为,并予以公开通报。纪委方面称,该案件是发生在“三个以后”的典型顶风违纪,具有很强的警示教育作用。

  据公布消息显示,2014年10月至2015年8月,时任鄂城区统计局局长胡竹琴指示副局长徐磊、纪检委员熊学冬以已辞职聘用司机李某名义,虚假造表发放工资、补贴及奖金29860元;2014年在开展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统计调查过程中,胡竹琴安排熊学冬采取虚报人员、冒领住户记帐补贴和辅调员补贴方式套取财政资金40800元;2014年11月至2015年3月,由胡竹琴安排,他人经手,利用组织会议、办公室装修及结算汽车修理费、文印费之机,通过虚开发票手段多次套取财政资金计18380元。这些资金均被用作帐外资金或由个人支配使用。

  利用前述“小金库”资金,区统计局在2014年以统计岗位补贴和端午节、中秋节“过节费”名义给局有关人员违规发放资金23300元;在2015年元旦、春节、元宵节、端午节期间给局有关人员违规发放“过节费”计15500元。共计38800元。

  2015年初,在接待有关单位调研、检查、考核和联系协调过程中,区统计局又花费27100元违规接待、违规购买香烟送礼和违规现金送情;2015年7月28日,胡竹琴安排区统计局鄂G16356公车到武汉天河机场接其子等人回鄂州,属典型公车私用。

  针对上述集体违纪行为,给予胡竹琴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降为副主任科员)处分;给予熊学冬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纪检委员职务;相关经手人则给以党内警告处分。(记者程婷)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