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粮食局开展“四个专项治理”

06.06.2017  18:04

  近日,按照省粮食局统一部署,鄂州市粮食局决定在粮食系统内开展“政策性粮食购销管理、储粮安全、粮食流通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管理、国有粮食收储企业财务管理”四个专项治理工作。 

  鄂州市粮食局成立了“四个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分工。制定出台了《政策性粮食购销管理、储粮安全、粮食流通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管理、国有粮食收储企业财务管理”四个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印发到各科室、局属各企业。同时,抓好问题查摆和整改问责,要求各企业、单位要建立问题台账,对照序时进度要求,实行整改销号。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剖析原因,根据相关制度、纪律追求责任人责任,做到“面对问题不回避、整改问责不姑息”。 

张爱国局长调研仙桃粮食工作
2017年6月9日,张爱国局长赴仙桃调研粮食工作。粮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