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环保综合督查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31.05.2014  20:01


  5月29日,环保部华南督查中心正式启动鄂州市环保综合督查试点工作,并派督查员进驻鄂州。华南督查中心副主任袁凌道、韩新保,省环保厅副厅长李瑞勤,市长叶贤林、副市长汪继明参加了启动会议。 

  鄂州市环保综合督查将持续到11月底。督查组将通过资料收集与调研、现场检查、座谈交流、分析研究、督促整改、归纳总结等多种方式,重点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污染源监督管理、环境风险防范、农村环境保护、环保能力和环保机制建设等6个方面开展督查。 

  通过开展综合督查试点,积极探索环境保护管理转型,深入开展实践创新和理论研究,建立环保综合督查机制,推动地方进一步统筹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完善环境保护考核和部门联动机制,使环保部门在参与政府综合决策中进一步发挥作用,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 

  为确保此次督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环保部华南督查中心成立了以副主任袁凌道任组长、韩保新副主任任副组长,督查四处谭正华任联络员的综合督查领导小组。湖北省环保厅和鄂州市政府分别指定一位主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并分别指定一名联络员参加综合督查小组,共同组织和协调环保综合督查工作。 

  省环保厅副厅长李瑞勤表示,省环保厅将配合地方政府抓好督查工作,并消化、运用好督查成果和经验。   

  鄂州市市长叶贤林在致辞中说,鄂州市成为环境保护综合督查试点城市,是环保部对我市的充分信任和巨大支持。市委、市政府将以强烈的机遇意识,全力配合环保综合督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协调,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促进我市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推动我市环境保护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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