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推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

27.06.2017  16:42
      近日,鄂州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标志着该市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的全面铺开。 
          方案提出,今年年底前,全市各级党政机关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国有企业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制度,村(社区)、学校、医疗机构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其他事业单位、民营企业探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党政机关法律顾问队伍以党内法规工作机构、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学专家和律师为补充;市、区政府法制部门、工商联应当各自组建3至5名律师组成的律师服务团队,为管辖范围内未设立法律顾问制度的事业单位、民营企业,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 
          方案强调,各级党政机关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要认真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对全市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落实进行业务指导及监督检查。方案还将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律师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述法内容和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内容予以考评。(鄂州市司法局   鄂州市政府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