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工商局“三个清单”制作工作获市政府法制办肯定

13.05.2015  18:23

近日,鄂州市政府法制办通报了全市各部门权力清单、监管清单、责任清单等制定工作情况,鄂州市工商局“三个清单”制作工作得到了市政府法制办的表扬。

2014年7月、2015年4月,根据职能调整,鄂州市工商局先后两次对权力清单进行了清理和调整。经清理,现全市工商系统行政职权共计101项,流程图37张,职权家底基本摸清,权责明确,流程清晰,基本实现“三个确保”:确保职权与改革同步、与法律法规一致,确保部门职权不缺项、不漏项、不错项,确保行政人员清楚并掌握行政职权流程。

2014年底,为了进一步厘清工商部门职责,按照《鄂州市推进监管清单制度工作方案》中对市场主体分级分类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要求,结合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市场主体信息公示等工作实际,鄂州市工商局根据证照关系(持照经营、先照后证、先证后照、无照经营)和风险等级将各类市场主体划分为四大类,分别明确监管内容和监管措施,拟定了监管清单模板并按期上报。鄂州市法制办下发情况通报对该项工作予以表扬。今年初,按照市法制办要求,鄂州市工商局对监管清单进一步修改完善,对监管措施进一步细化,进一步增强了可操作性,为基层工商部门提供了更为方便明了的操作方式、方法,切实提高部门执行力。

鄂州市工商局以职责法定为原则,以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三定方案”规定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为依据,在权力清单的基础上,从部门职责、与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再监督措施等三个方面制定了责任清单,包括部门职责7项(涵盖39小项)、与相关部门存在交叉的职责18项、再监督措施6项(包含20小项),重点厘清工商部门与其他部门的职能职责边界,在职能职责交叉区域,明确各自责任,确保工商部门不缺位、不越位、不避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