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局开展春季食品安全检查

13.04.2016  22:21

  3月下旬以来,鄂州市局采取三项措施开展春季食品安全检查。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建立食品安全QQ交流群、召开专题会、组织参观、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召集食品生产、流通及餐饮服务单位学习食品安全法律及规范,与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排查食品安全隐患。

  二是查处违法行为。对各单位应急预案、从业人员、台帐、原料、环境卫生、加工操作、消毒、晨检、留样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明确要求中小学校、幼儿园不得经营四季豆、凉菜等高风险食品。截至目前,累计检查600余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27份,对2家学校食堂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1家停业整顿并限期升级改造。

  三是推进“明厨亮灶”建设。以换发新版《食品经营许可证》为契机,要求150家餐饮服务单位开展“明厨亮灶”建设,提升企业形象,提高监管效率。

  (信息来源:鄂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