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局“五化”监管保食品药品安全

17.07.2014  00:53

  为扎实履行食品药品监管职能,鄂州市局立足市情,以责任落实为重点,在改进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上勤下功夫、积极探索,推出食品药品“网格化、痕迹化、公开量化、全域化、信息化”五化监管新模式,切实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是认真落实“网格化”监管。按照定格、定员、定责、定标、定效的要求,将全市7000余家食品药品企业的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到岗,全面落实包监管、保安全的“包保责任制”,确保日常监管不走过场、不走形式。上半年,检查企业4500余家次,跟踪企业整改并依法补办食品类证照1500余家,督促从业人员开展健康体检4800余人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50份,完成中、高考等8项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保障任务。

  二是全面实行“痕迹化”监管。加大日常巡查频次和力度,统一和规范日常监管记录。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制度,监管人员入企巡查逐一填写登记表,并由巡查人、被巡查单位负责人双方签字确认,真正做到日常监管有痕迹、整治措施有跟踪、各项工作有反馈,确保日常监管高效、规范、有序。

  三是有效推动“公开量化”监管。进一步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与387家企业签订《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在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开展诚信倡议活动;在药品生产环节,开展“药品安全质量管理文化体系建设”,设置宣传标语和警示标牌230余块;在药品经营环节,对272家企业的诚信等级进行公开评定,将7家失信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名单。并突出重点,将全市73家食品生产企业纳入“食品生产动态监管系统”,在282家餐饮服务单位悬挂“食品餐饮服务许可公示牌”,实行“亮牌”监管。

  四是努力做到“全域化”监管。从掌握基本资料和数据入手,对监管对象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基础档案。目前全市有各类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餐饮单位7000余家,各类医疗机构446家。

  五是积极推进“信息化”监管。巩固“一个平台、四套系统”(食品药品网格化电子监管平台,食品药品基础信息系统、药品流通溯源系统、重点部位视频监控系统、药品储存温湿度实时监控系统)为支撑的电子监管体系。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已全部进入网格监管平台,食品企业基础数据正在录入之中。上半年,通过电子监管系统纠正企业违规行为150余家次,信息化监管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信息来源:鄂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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