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启动生态补偿机制促绿色发展

26.03.2016  12:29

  记者从鄂州市财政局知悉,该市启动生态补偿机制,通过市财政转移支付补助梁子湖区1500万元,用于保护梁子湖生态环境,推进梁子湖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与此同时,该市15个农业乡镇,各获得市财政转移支付生态补助50万元。

  梁子湖是中国内陆十大淡水湖之一,在世界享有“化石型湖泊”、“物种基因库”美誉。2013年起,梁子湖区全面退出一般工业,致力于把梁子湖区建成湖泊保护与开发体制机制创新区、国家级绿色示范区和生态农产品生产基地、世界级生态旅游区。

  去年,鄂州市出台了对梁子湖区“只予不取”政策,在项目、土地、税费、财政等政策上向梁子湖区倾斜。“建设梁子湖生态文明示范区,正是鄂州市把生态文明建设贯穿于发展全过程的缩影。”该市环保局介绍。近年来,该市积极创建生态市,科学确立主体功能分区,在全省率先取消生态区域和农业乡镇招商引资、工业增加值考核。实施清洁乡村工程,在全省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垃圾全收集全处理全覆盖,全面启动全市城乡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工程。完成123个村环境连片整治,4个乡镇成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

  今年,鄂州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转变发展方式的突破口和着力点,探索和完善绿色发展促进机制,推动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探索绿色资产证券化、绿色信贷融资模式,积极开展资源和环境责任审计试点等。(记者杨念明、通讯员吕志鹏、李君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