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全面推进法治鄂州建设
4月3日,鄂州市委法治办召开法治鄂州建设第一季度工作例会,各区、开发区、街道法治办主任,市委法治鄂州建设领导小组各专门指导组牵头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各区、开发区、街道和各专门指导组一季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市教育局、市卫计委牵头法治学校、法治医院创建情况,市统筹办、市环保局、市金融办“三大攻坚战”开展情况汇报,市委法治办副主任熊向阳通报了一季度法治鄂州建设工作情况,并就建立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工作体制机制、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宪法实施、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四个一百”法治创建活动、推进法治惠民办实事活动、助力“三大攻坚战”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了安排部署。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委法治办主任张震充分肯定了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今年法治湖北建设、法治鄂州建设工作要点,主动履责、敏锐感知,法治建设工作各具特色,取得了明显成效。他要求,要维护大局。要认真贯彻全国“两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顺应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要压实责任。中办国办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明确了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是法治建设的组织者、推动则和实践者。各个专门指导组履行牵头法治建设某一方面的职责。各个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履行法治建设的职责。各级基层组织履行建立以基层党建为统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现代基层治理体系的职责。要把握重点。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国家监察法》《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要扎实开展法治创建、法治惠民活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用法治手段服务“三大攻坚战”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保障国际航空大都市建设。要勇于创新。法治建设涉及面广、内容丰富,创新的空间大。要在体制机制上创新,要在工作上创新。只有不断地创新,工作才有活力、才有生机。(鄂州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