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听取人大代表意见 六项措施当天回应关切

28.01.2015  20:02




        (来源: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编审:程勇)1月21日下午,鄂州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关于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1月22日上午,市法院听取了各代表团对法院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和工作建议。会后,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迅速召集各个分组参会人员汇集代表意见,迅速研究部署了项具体措施,切实改进法院工作。

          会上,各代表团对2014年市法院在三大司法公开平台建设、诉讼档案数字化方面取得的成绩印象深刻,对深化司法改革、破解执行难、参与社会治理、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司法公正、社会公平和强化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新突破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各代表团人大代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紧密结合法院职能,各抒己见,为该院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多条宝贵建议,他们希望法院加强未成年合法权益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加大执行力度,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打击力度;关注涉民生案件审执、维护弱势群体利益;加强法制宣传、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正风肃纪、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代表们反映的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进行了认真研究,会议指出,此次我们派出法官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和人大代表面对面沟通,便于我们提高自身履职水平。针对个案我们要以一定的形式予以回复、解决。针对共性问题,我们要以实际行动集中回应。会议结合法院实际制订了六项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审理民商事案件,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保障社会经济发展。依法保障民生权益,注重维护弱势群体利益,着力破解征地拆迁、土地流转等热点、难点问题。二是积极推进执行指挥中心、执行信息化建设,发挥好网络查控、信用惩戒、信息公开三大功能,切实加大执行力度,推进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建立社会诚信体系,着力破解执行难。三是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建立以法官为主体的司法人力资源配置模式,完善司法责任制,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落实主审法官和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四是继续深入推进司法公开,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努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将人大代表视察与法院公众开放日相结合,形成长效机制,主动接受监督,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五是坚持抓好队伍建设,努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恪守职业道德。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高法律实施的能力水平。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深入整治“六难三案”问题,进一步完善司法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六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抓好审判法庭、人民法庭建设,高起点、高标准创建一批全省一流示范法庭,将“科技法庭”建设普及到人民法庭。加强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司法能力。

        据悉,听取代表意见,并在听取意见后开会集中收集意见并给予回复,这个制度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坚持了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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