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四村民私架电网捕杀野猪遭行拘

05.12.2015  14:56

  中新网湖北新闻12月5日电 (王厅  邵峰)近几年,私拉电网电野猪在一些深山频频发生,有些是为了防止农作物受损,有些则是为了猎杀野生动物谋利。12月2日,四名男子因私架电网捕杀野猪,严重妨害周边居民生命财产安全,被鄂州警方依法行拘。

  12月2日晚,鄂州市公安局涂家垴派出所民警接警称:有一伙人正在涂家垴镇涂镇湖野湖咀附近的树林边私自架设电网。

  民警赶至该树林,4男子正忙着把野猪往私架的电网处驱赶。由于晚上林中光线太暗,根据手电筒亮光的方位,四名民警从外围包抄。在四人狂追野猪的“兴奋”时刻,民警在四人背后大喝一声,四男子猛然回头,措手不及之际,只得束手就擒。

  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后,民警立即把现场电源拆除,并收缴了全部的违法设备。

  参与“电猪”的村民周某交代,自己40多岁,是涂镇人,平时在家务农,涂镇湖野湖咀山林附近经常有野猪出没,给自家的庄稼造成不小损害,遂想起电野猪的心思,同时把野猪肉卖给餐馆赚点钱。

  11月29日及30日,他和同村的另三名村民来到野湖咀山林后,把木棍一根根插在山地上,把购买的一副铁网拉开缠在棍子上,形成一个10平方米的“电网”,同时通过电容器增大电压,静静守候野猪“触网”。但是他们苦等了两个晚上,一只野猪也没有。

  几经观察,根据野猪活动轨迹,12月2日晚,他们挑中了一块山地开始布网,果不出所料,一头重约100斤的野猪进入了其捕猎范围。没想到不仅没有逮到近在眼前的野猪,自己反而成为了巡防民警手中的猎物。

  警方提醒:为了捕野猪,村民大多采用挂接外线的做法,不仅对线路的安全运行造成危害,更重要的是利用裸铁丝,人、畜经过容易触及,给附近群众的生活留下重大安全隐患。按照法律规定,一经发现私架电网行为,没构成伤害的,将处以治安拘留,造成严重后果如电伤或电死人的,则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罚,追究其刑事责任。(完)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