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鄂城区大力推进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

30.05.2016  12:19

  为了深入贯彻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思路,鄂州市鄂城区把生态鄂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突破口,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实行销号式管理,大力推进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着力改善环境质量,切实保障环境安全。

  鄂城区人民政府于5月23日成立环保、住建、国土、食药、农业、交通、城乡统筹等七个巡检督查专班,环保部门重点对“五小”企业、违法向水体排污、违法生产等开展检查督办;住建部门重点对打非治违开展检查督办;国土部门重点对矿山复垦、非法越界开采等开展检查督办;食药部门重点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取缔开展检查督办;农业部门重点对花马湖沿岸村庄畜禽养殖废弃物整治开展检查督办;交通部门重点对违法占道等开展检查督办;城乡统筹部门重点对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进度、质量开展检查督办。各部门各司其责,对各乡镇、新区、开发区贯彻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整改落实情况的工作重点、效果和时间节点,强化巡查和问责力度,形成环境整治的雷霆之势,对破坏生态影响绿色发展的行为行政执法坚决落实到位,绝不允许环境违法行为的存在。

  近几天来,花湖开发区已关停4家小屠宰场,要求9家养猪场、养鸡场限期整改,关停1家工业企业生产线和13家小石村加工点,限期关闭3家采石场,禁烧秸秆购置粉碎机4台;碧石渡镇取缔4家豆制品小作坊,要求5家小石灰厂限期拆除,对3家采石场落实停产整顿措施;汀祖镇关停非法碎石场4家、取缔4家豆制品小作坊;燕矶镇强制拆除一座废油生产设施和一座沥青加工点,要求石材加工厂限期整改污水和噪声,3家养猪场限期整改;沙窝乡责令新湾村无证采石厂立即停产,责令1家铸钢厂限期整改;杜山镇对沿长港居民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旱厕拆除和养殖场污染治理作出全面整治规划,5月底初见成效;泽林镇对运行的矿山尾矿库业主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对非法碎石厂、非法小选厂责令停业自行拆除;长港镇取缔集贸市场活禽宰杀点2个,清除长港河渠内捕鱼迷魂阵5处,对直排长港的5家餐馆下达限期整改通知,打击电打鱼2人,下达养殖和工业企业限期整改通知书6份。全区悬挂生态保护绿色发展宣传横幅330条,制作大型户外宣传栏21块。

  鄂城环保分局闻号而动,已对7个乡镇、新区和开发区进行了第一轮拉网式巡查,向环境违法企业下达停产整治通知书13份,限期改正通知书17份,对问题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住建部门对农村污水处理建设采取“城乡一体、政企一体、厂网一体、建管一体模式整体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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