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北局建立内部审计制度促进项目建设规范管理

30.09.2015  11:09

(鄂北局)近日,鄂北局印发《鄂北局内部审计管理办法》(试行)和《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项目内部审计管理办法》(试行)两项制度,标志着鄂北局内部审计工作正式启动。 

在年初制定的《2015年鄂北局工作要点》和《2015年规财部工作计划》中就将制定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作为全局和规财部的重要工作任务之一。现在,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两年前期、三年通水、五年建成”的总体要求,工程即将进入全面开工建设阶段。为促进项目规范管理、防范风险,规财部草拟《鄂北局内部审计管理办法》(试行)和《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项目内部审计管理办法》(试行)两项内部审计制度,于8月20日向局领导和局各部门征求意见,8月29日局长办公会正式审议通过。 

鄂北局内部审计管理办法》(试行)和《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项目内部审计管理办法》(试行)两项审计制度将贯穿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全过程,通过采取自审和委托外部中介机构实施审计的方式分年度、分阶段,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审计工作。主要检查项目建设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招投标工作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公平、公正、公开;合同的签订、履行、终止、变更等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是否认真履行合同,有无违规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等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是否合法合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是否符合《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规定》等。通过一系列的检查,促进项目建设规范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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