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采取“三个三”的措施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09.04.2018  11:51

宜都市采取“三个三”的措施,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引导全市宗教工作沿着健康方向发展。

培训三类人员,学习引导提升。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市委中心组、全市52个党委(组)班子带头学习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中央、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意见》,领会精神实质,增强责任感。二是宗教工作干部率先学。召开宗教工作座谈会,宣讲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新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组织编写《宗教工作政策法规知识手册》、《依法处理宗教领域有关问题具体工作手册》2000册。三是教职人员集中学。到7个宗教活动场所组织教职人学习宗教政策和新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等,提升宗教人士的法律、政策及文化水平。

开展三项活动,全力引导推动。一是开展“五好创建”活动。用三年时间开展“五好”宗教活动场所和“五好”宗教人士创建活动,深化和谐寺观教堂创建。二是开展“宗教慈善行”活动。在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中每年开展扶贫帮困、金秋助学、重阳敬老等慈善行活动,奉献爱心,回报社会。三是开展述职评议活动。每年组织基层干部、教职人员、信教群众等对宗教活动场所和全体教职人员开展述职评议,重点评议各宗教教职人员的政治表现、宗教学识、遵章守纪、公益慈善等。 

落实三项机制,依法引导规范。一是制定管理制度。讨论制定了《宜都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制度》,从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管理、教职人员管理、民主决策制度、财务制度、消防安全制度等8个方面进行了规范。二是开展定期学习制度。坚持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会议,学习政策法规,交流学习体会;宗教活动场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教职人员会议,进行集中学习、民主议事。三是开展联合检查制度。统战、民宗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每季度至少到宗教活动场所检查1次,对烧高香、场所安全等问题进行检查,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