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土部门加强用地供应管理 差别化供地推进“去库存”

20.04.2017  19:02

  4月20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全省实施一城一策“去库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国土资源厅将继续加强和改进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针对全省住宅用地供应情况,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曾环宇表示,全省国土部门将强化“五类”(显著增加、增加、持平、适当减少、减少直至停止)调控目标实施情况实行跟踪管理,定期汇总地级以上城市和百万人口以上县(市)的计划实施情况;对实施情况不理想的地区,提出预警。

  据介绍,2017年6月底前,省国土资源厅将组织全省地级以上城市和百万人口以上的县(市)编制完成住宅用地供应中期(2017-2021年)规划和三年(2017-2019年)滚动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曾环宇表示,根据全省各地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国土部门将继续实行差别化供地。适时调整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对消化周期36-18个月的,要减少供地;12-6个月的,要增加供地;6个月以下的,要显著增加供地,加快供地节奏,保证市场稳定。

  针对房地产市场过热地区,省国土厅将完善现行招拍挂制度,建立购地资金审查制度,确保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合规自有资金购地。同时,灵活确定竞价方式,严禁出现单价、总价“地王”,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

  此外,在房地产市场过热地区,对已完成供地的房地产用地,省国土部门将开展土地利用动态巡查,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开工、竣工,加快商品住房项目建设和上市节奏,尽快形成市场有效供应。

  针对棚户区改造用地,省国土部门将继续坚持指标单列、快速审批,用好用足政策支持,确保棚户区改造用地任务落实,实现应保尽保。(韩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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