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人民政府部署开展新一轮重大火灾隐患整治

30.10.2014  12:10

近日,襄阳市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开展新一轮重大火灾隐患整治行动,再战200天、再掀新高潮,确保重大火灾隐患全部按期销案。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汪厚安主持,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启波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市12个县(市)区政府、36个市直部门、11个公安(分)局分管领导、支队军政主官及消防大队长参加会议。

张市长对今年的消防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他指出:今年以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全面加强火灾防控,保证了全市火灾形势总体平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成绩是主要的,同时还要清醒地看到,消防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尤其是重大火灾隐患,存量大、增量大,整改难度大。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关键是要落实各方责任,重拳出击、依法整治,将消防责任落实推进至“最后一公里”。

根据市政府通知,整治时间为2014年10月至2015年5月。总体目标是:截止2015年5月30日,市、县两级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按期销案率达100%。期间,未整改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全部制订整改方案,合理确定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责任人;对不能按期整改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由当地政府书面申请延期,纳入综合治理;消防监督检查中新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依法下达法律文书,提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

针对下一步行动,张市长强调:一是地方党政要给力。各地要处理好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处理好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把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紧紧抓在手中,坚定支持公安消防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要发挥统揽协调作用,通过召开联席会、现场会、督办会等形式,及时研究解决火灾隐患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地消委会要定期约谈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与单位负责人签订《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承诺书》,明确整改时间、进度及责任人。对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要科学评估,纳入新型城镇化建设综合治理。二是行业部门要发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各主管部门要积极发动管辖行业自查自纠,督促整改到位;要将隐患整改与证照年审、评星评级、融资贷款等挂钩捆绑,倒逼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年初,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分部门整治火灾隐患的通知》,各行业部门要对照要求,加强直接监管,不折不扣的完成整治任务。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依规、严格执法,同时,处理好“整治”与“服务”的关系,牢固树立“政策有底线,服务无止境”的理念,为项目建设提供优质服务。三是消防宣传要助力。整治期间,要把消防宣传教育、媒体曝光、舆论监督作为一项重要措施,既要用好“老套路”,也要探索“新做法”,通过正、反两方面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全社会监督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的浓厚氛围。各地要组织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对影响大、整改难度大的隐患单位集中曝光,不仅要曝光单位名称、具体隐患,而且要曝光单位负责人和主管部门的信息,让隐患单位和相关部门“红红脸、出出汗”。对曝光后仍然没有取得明显整改成效,并且久拖不改的隐患单位,要采取果断措施,依法实施查封直至关停。四是社会单位要聚力。单位是隐患整改的主体,就消防安全来讲,“致富千日功,火烧即时穷”。要多方引导隐患单位负责人“把别人的教训当作自己的教训”,综合权衡“消防安全”与“企业效益”的关系,以安全保效益,履行社会责任。要按照市“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意见》,督促、指导各隐患单位集中精力、物力、财力,优先保障整改资金,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