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郧阳区设立20个乡镇(场)环保管理站

27.09.2016  15:15

   为壮大基层环保工作力量、促使环境保护公共服务与监督管理向农村覆盖延伸,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印发《关于组建乡镇环保机构的批复》,同意在郧阳区各乡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加挂乡镇环保管理站牌子,增加环保工作职责,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

  据悉,十堰市郧阳区处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为从源头上加强丹江口水库及流域水污染防治和管理等工作,有效保障水源地水环境安全,郧阳区环保局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大力推进乡镇环保工作站建设,形成县、乡联动环保工作机制。

  据介绍,此次郧阳区将在全区19个乡镇、1个林场均加挂乡镇(场)环保管理站牌子,做到“五有”,即有机构、有人员、有考核、有经费、有职责。据悉,郧阳区乡镇环保工作站工作人员主要职责包括积极宣传环境保护的方针和政策、负责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监督检查与做好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做好辖区内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和监管、负责辖区环境监管、负责及时调查处理辖区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访、对治理设施的运转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等11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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