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查处首例绿松石非法采矿刑事案件

02.09.2016  16:13

8月26日,郧西县国土资源局联合公安、林业部门,克服非法开采绿松石人员利用矿区地理环境“打游击”,绿松石非法开采案件查处过程中调查取证难、价值认定难、刑事打击难等困难,成功侦破首起绿松石非法采矿刑事案件,刑事拘留5名涉案人员。整个执法过程邀请县检察院全程监督。

今年3月12日,郧西县局在开展绿松石矿山突击执法检查中,发现涧池乡涧池村3组村民非法开采绿松石案件线索。执法人员“顺藤摸瓜”,成功追踪并扣押了已交易的非法开采所得的9.15公斤绿松石,并迅速进行立案调查(以下简称“3.12”案)。一是多次深入涧池一带,进一步调查收集案件线索;二是先后多次赴武汉、襄阳等地,聘请有资质的机构对此案涉及的非法开采所得价值及矿产资源破坏价值进行鉴定;三是多次到省厅汇报,对价值鉴定报告进行评审认定;四是积极向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召开了由公、检、法及国土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统一执法思想,形成执法合力。

案情调查清楚后,8月26日上午,郧西县局迅速办理案件移交手续。该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经现场转化使用证据后,依法将5名犯罪嫌疑人执行了刑事拘留。

近年来,十堰地区陆续有对非法开采绿松石人员进行拘留的案例,但都是以盗窃进行立案查处。“3.12案”系该县首例绿松石非法采矿刑事案件,将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势必会对今后十堰地区、乃至全国的绿松石资源监管及绿松石非法开采案件查处工作形成积极正面影响。